兴义市清水河火电厂灰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、清水河联丰村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、甲马石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(二次)中标候选人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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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3-10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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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义市清水河火电厂灰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、清水河联丰村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、甲马石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(二次)中标候选人公示
根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,兴义市清水河火电厂灰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、清水河联丰村农业光伏电站项目、甲马石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(二次)已于2023年10月08日进行开标、评标工作,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以及招标文件规定,招标人确定公示情况如下:
第一中标候选人:中节能太阳能科技(镇江)有限公司
合同预估总价:360960000.00元
投标报价(单瓦价格含税):1.128
质保期: 15年
第二中标候选人: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
合同预估总价:371840000.00元
投标报价(单瓦价格含税):1.162元/W
质保期: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
第三中标候选人:环晟光伏(江苏)有限公司
投标报价:368000000.00元
投标报价(单瓦价格含税):1.15
质保期: 12年产品质保,30年功率保证
公示期为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1日,在公示期内,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。
招标人:贵州兴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15208596011
招标代理机构:best365网页版登录
联系电话:0851-85226513
重要提示:投诉人投诉时,应当提交投诉书。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1)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(2)被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(3)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;
(4)相关请求及主张;
(5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投诉人是法人的,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;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,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。
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,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