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项目中介服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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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3-08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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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项目中介服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
根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,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项目中介服务采购(项目编号:GZGC-2023-FJ57)于2023年8月2日进行招标工作,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以及采购文件规定,采购人确定公示情况如下:
标段1:
第一成交候选人:贵州仁行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
最终报价:76560.00元
第二成交候选人: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最终报价:80000.00元
第三成交候选人: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
最终报价:72000.00元
标段2:
第一成交候选人: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
最终报价:81000.00元
第二成交候选人:贵州仁行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
最终报价:84216.00元
第三成交候选人: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最终报价:92000.00元
标段3:
第一成交候选人: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最终报价:80000.00元
第二成交候选人:贵州仁行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
最终报价:76560.00元
第三成交候选人: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
最终报价:72000.00元
标段4:
第一成交候选人:贵州仁行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
最终报价:15312.00元/家/次
第二成交候选人: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最终报价:15600.00元/家/次
第三成交候选人: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
最终报价:14580.00元/家/次
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5日,在公示期内,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相关部门投诉。
招标人: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
重要提示:投诉人投诉时,应当提交投诉书。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1)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(2)被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(3)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;
(4)相关请求及主张;
(5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投诉人是法人的,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;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,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。
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,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。
公示结果发布时间:2023年8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