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新型保温材料厂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装卸业务承包项目(二次)成交候选人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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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3-01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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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新型保温材料厂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装卸业务承包项目(二次)成交候选人公示
根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谈判文件的规定,贵州新型保温材料厂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装卸业务承包项目(二次)(项目编号:GZGC-2022-FJ61R),于2022年12月29日进行谈判工作,根据谈判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以及谈判文件规定,采购人确定公示情况如下:
第一成交候选人:清镇市站街镇鑫平劳务有限公司
最终报价:0.68 元(170kg/m³及以上产品1.00元/包;岩棉板0.7元/包;岩棉条0.5元/包)
服务期:一年
第二成交候选人:贵州晨合劳务服务管理有限公司
最终报价:0.69元 (170kg/m³及以上产品1.05元/包;岩棉板0.7元/包;岩棉条0.5元/包)
服务期:一年
第三成交候选人:清镇市兴捷搬运服务合伙企业
最终报价:0.70元 (170kg/m³及以上产品1.05元/包;岩棉板0.7元/包;岩棉条0.52 元/包)
服务期:一年
成交结果公示2023年01月04日至2023年01月06日,在公示期内,对上述成交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相关部门投诉。
采购人:贵州新型保温材料厂有限责任公司
采购代理机构:best365网页版登录
重要提示:投诉人投诉时,应当提交投诉书。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1)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(2)被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(3)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;
(4)相关请求及主张;
(5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投诉人是法人的,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;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,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。
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,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