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事务所案件代理采购公告内容变更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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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9-07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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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公告内容变更通知
致各投标人:
现对我公司2019年7月9日发布的 律师事务所案件代理 (项目编号:GZGC-2019-FJ20)采购公告内容做以下修改:
1.采购公告中第7条、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供应商要求:第(1)款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”修改为: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”;
2.采购公告中第12条、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一份(加盖企业公章)(1)款“具有合法、有效的营业执照”做删除处理。
其他内容均不变
特此通知,感谢各投标人对我公司工作的支持。
招标代理机构:best365网页版登录
2019年7月9日